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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感分享:“小三”教会我的那些事儿

  “小三”的青春漂亮尤其性感是我无法比的。经过一番痛苦的思想斗争后,我决定退出,成全他们。我流着泪拟订了离婚书,为能够顺利解决问题并考虑到对方的面子,在离婚理由一栏里没有写他有外遇,而是写了“感情不和”。我觉得这不算欺骗法律,因为,丈夫已经不再爱我,当然应属于感情不和之列。我也知道,新婚姻法规定无过错一方可得到赔偿。可是,谁能赔偿你心灵的创伤呢?算了。

 

“小三”的“宏论”


  “小三”的“宏论”

  “小三”很快知道了我们离婚的事情。她极力劝我不要离婚。她毫不讳言她是我丈夫的“小三”,她对自己的身份十分清醒并理性面对。她说得很明确,她不想和我抢丈夫,她甘愿做“小三”。因为,她在一间娱乐城还有兼职,不可能只关注一个男人,也不会像我一样那么傻,只爱一个男人。

对男人太了解了

 
        在她看来,男人绝对不值得女人全心全意去爱。因为,她在“那种”地方呆久了,对男人太了解了。她说,再优秀的丈夫,一到她们那里都会丑态百出。再完美的女人,也不能使男人用百分之百的感情永远去爱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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